来源:衡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25 17:00:08 阅读量:14785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东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李宏庆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已拆迁补偿的老宅重复丈量上报问题。 2019年4月至12月,李宏庆作为河东街道拆迁指挥部的副指挥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关不严,致使已拆迁补偿的老宅,再次丈量上报,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20年9月24日,李宏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