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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衡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26 16:15:53 阅读量:798

1.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原一级警长辛春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他人礼品、违规承揽工程项目问题。2013年至2019年,辛春雷两次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宴请,收受他人所送白酒4箱;与他人合作承揽工程,获利3万元。辛春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辛春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衡水市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高国库、二级主任科员张振松收受他人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6年至2022年,高国库、张振松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别收受白酒2箱并多次接受宴请,且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2023年4月,高国库、张振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衡水市景县刘集乡赵石槽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路广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路广化整为零,先后分两次为女儿操办婚宴,且超过规定标准。2023年3月,路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暴露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特别是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收受他人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行为破坏了我市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检身正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过硬作风和使命担当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坚强保障。(衡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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