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饶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9 09:52:22 阅读量:226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20日对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县委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2月11日,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县委书记吴波代表县委郑重表态,一定认真领会,诚恳接受,深刻反思,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月12日,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认领任务,带头研究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即行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地研究,一步一步地推进,务必按时限完成,务必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的部署,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吴波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左俊勇,县委副书记周观森任副组长,其他党政县级干部为成员,全面负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相继召开了县委班子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巡视整改工作动员推进会,印发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饶阳县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靠前指挥,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责任,形成了层层传压、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注重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县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强力落实。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加大力度、重点督办,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节点、压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实抓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坚持从快从严从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12个小项、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4个、基本完成12个。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问题。

(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不认真”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习。今年2月11日以来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在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领导干部积极写笔记、谈体会,在加深理解上做文章,增进了学习效果。二是深入开展宣讲。抽调政治理论水平高的干部,组成县委宣讲团,深入到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进行宣讲,现已宣讲171场。领导干部在下乡宣讲的同时,提升了自身理论素养。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全国“两会”精神等。

(2)针对“一些机关、部门和乡镇学习不主动,甚至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二轮专题培训,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进行解读,对意识形态、国家安全观、廉政教育进行专题培训;同时,邀请省社科院经济教研室主任、省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刘来福深入解读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实施科级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总体要求,成立了组织机构,分批次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特色培训等专题培训班次。三是提升基层党员学习力。召开组织委员和主管副职例会,要求各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周末大讲堂和农村党校,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制定了农村“两委”正职、党务干部、新入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办好主体班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给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知识测试》试卷,定期开展知识竞赛测试,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全县各党支部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个别部门学习会议记录造假问题,给予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

2.关于“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扶贫政策有偏差”问题。对于“非贫困户学生违规享受‘三免一助’政策”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核查,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提升:一是出台了《饶阳县关于规范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程序的实施意见》,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细化,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开、透明。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河北饶阳中学”微信公众号强化资助政策宣传,并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资助政策明白纸一并发放,切实提高“三免一助”政策知晓度。目前,已在“河北饶阳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三免一助”政策,印发明白纸3万余份。三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资助申报审核流程,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对接、数据共享,确保应助尽助。目前,教育、扶贫等相关部门已经协调对接3次。四是自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采取见证免收方式,杜绝“先收后返”。对于“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控风险,加大投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代偿金项下信贷投放力度。通过调度,合作银行、保险公司业务量和办理效率都有了明显提升,贷款额度有了较大增长。二是完善流程,规范管理。出台了《饶阳县服务三农金融中心业务管理办法》,完善申报、审批办理流程和贷款使用监督机制。三是创新产品,强化带动。鼓励“大户带小户”的带动扶贫发展模式,要求贷款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签订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目前,服务三农金融中心通过风险金累计发放贷款达到了1.2亿元,带动1589户贫困户脱贫增收,撬动比例接近1:4,直接向1309户贫困户发放贷款达到了5193.2万元,未出现不良记录。

(2)针对“产业扶贫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对于虚报冒领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由村委会负责监督协调,完善棚室共建分红协议并及时落实分红,该项工作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二是对于部分贫困户没有得到过分红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分红协议。目前均已严格按照协议全部落实分红,给予相关村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对于个别贫困户多领取补贴问题,多领取的补助资金已予以追回,给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四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在全县范围开展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查出个别户存在重复领取资金问题,已将重复领取资金全部追回。五是制定了《饶阳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饶阳县扶贫合作项目风险防控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对不按协议条款执行的个人、企业、合作社依法解除协议并追回扶贫资金,确保不再出现虚报冒领、延期分红等问题。六是对于产业扶贫资金滞留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随机抽查,对项目支出进度慢、工作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全面杜绝资金滞留问题发生。

(3)针对“农村公路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好’标准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利用2周时间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扶贫资金修建道路损毁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拉出了清单建立了台账。经过排查,2014年以来,全县扶贫资金修建农村道路损毁面积10700余平米,涉及7个乡镇15个村。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扶贫资金修建的农村道路管护经费进行列支,明确627.37万元全部用于农村损毁道路的整修及后期管护。三是扎实推进整修。目前,破损整修工程正在进行设计和预算,准备评审一个乡,修缮一个乡,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确保所有道路管好、护好。四是出台长效办法。研究出台《关于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管护办法》,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后期管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扶贫项目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确保所有道路运营好。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安全生产领域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滹沱河两岸违法建筑隐患突出”问题。一是落实村庄搬迁规划。严格执行《饶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按规划将行洪区所有10个村庄逐步实施生态迁并,规划期内逐步完成搬迁。二是全面摸清底数。组织各乡镇、水务部门对两岸建筑进行精细化摸底,共排查出违章建筑232处,分类建档。对其中21处违章临建,已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年内完成拆除;对其他违章民房正在制定迁建规划,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细化方案,计划分步实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防洪法》及防洪规划要求的宣传,印制300余份宣传资料,全部发放到村到户,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防洪意识。四是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责任分区,组织对滹沱河堤防进行日常巡查检查,严禁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筑。

(2)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隐患较多”问题。一是开展一次彻底大整改。完成了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复查验收等项工作,3月26日复工验收时,各企业没有发现“库房成品占用主通道、亮珠库存放引火线、红外报警系统损坏、临时存药洞未设置防静电设施”等问题,问题已彻底整改。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3月6日至24日,对全县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黑火药生产企业987人进行了全员培训和警示教育。各企业均已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奖惩制度执行。三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制定了《2018年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把执法任务进行分解,分季度执法,实现整年执法检查全覆盖。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重新修订了驻厂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从外部监督到企业内部管理实现全方位监管,已全面推行。五是进行一次大改造。要求企业利用暑期停产期间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改造。目前,3家企业到湖南浏阳市就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进行了考察,全县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签订了购买合同,预定了装药机械设备。1家企业已上机械化设备一套,并投入使用。暑期复工后,进行试生产,争取8月底全部完成,正常运行,实现“人机分离、人药分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3)针对“一些人口密集区存在火灾隐患”问题。关于“消防水池和消防栓无水”问题,消防部门对有消防水池的各单位进行督查,要求消防水池加水并保持足够水量;责成相关单位进行管道维修保养和水压检测,确保消防栓供水压力正常。关于“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被占用”问题,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清理被占用通道,加设文字提醒指示牌,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巡查督促。关于“未配备灭火器”问题,消防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配置类型、设置位置正确。针对以上问题,消防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罚款共计9.44万元,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提高全县消防安全水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自救能力。二是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对重点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能力。三是加强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组织人员定期对全县特别是重点部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县委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县委将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列入2018年度学习计划,3月1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及时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的新文件,抓好省、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饶阳县2017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17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巡察工作内容,修订《饶阳县巡察工作意见》,制定《饶阳县2018年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对意识形态巡察的具体要求。四是责成乡镇对宣传委员工作分工进行规范,各乡镇对有兼职的宣传委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宣传委员专职专用,专管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再兼管其他工作。五是经向市编委办沟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文化站牌子的通知》,在各乡镇挂牌成立了文化站,配齐了文化站长。制定了详细的乡镇文化站提升方案,对各乡镇文化站进行了5次指导,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基层文化站长职能作用,以基层文化站为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建设。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县委抓‘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深入”问题。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入常委会会议日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共同研究部署。召开了组织委员和主管副职例会进行安排布置,各党委(党组)制定了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各基层党支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了“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定期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二是把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3月13日对党章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弘扬塞罕坝精神重要指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要求,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2)针对“党组、支部设置和收缴党费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党组设置。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出了全县未按要求设置党组的单位。二是规范支部设置。下发了《关于在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全部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落实《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十个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员“集中缴纳党费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收缴党费上缴各党委,各党(工)委每半年将收缴党费上缴县委组织部。对2016、2017年度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组织了一次“回头看”,对仍欠缴党费的党委,下发了《限期补缴党费通知书》,欠缴党费已全部追缴。

(3)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针对“2016年个别县级领导未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有的没有参加过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下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目前,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已经召开完毕。党支部党员较多的,全部划分了党小组,方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针对“2014年以来有个别领导干部被组织谈话函询,但没有按照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问题,3月1日,召开了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常委对2014年以来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或说明。同时,出台了《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年定期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发力不够、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作用,每年至少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已经拟定了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农村党建计划。3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会就村“两委”换届和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二是出台了《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督促和指导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以“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

(2)针对“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不力”问题。一是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3月25日,召开了全县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目标承诺清单》。二是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利用“百日攻坚”行动契机,深入开展后进村摸排整治,全县26个村已经转化21个,其余村“两委”换届正式开始前完成转化。对缺配的支委成员和需调整的支部书记,加快调整力度。已经调整支部书记16名,化解矛盾30起。正在起草《全县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摆在突出位置 ,努力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进一步改善农村班子结构。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了2018年基层党员干部“千人大培训”工作计划,重点抓好村“两委”正职、党务干部、驻村干部等主体班次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四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发展党员不规范和违规发放补贴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干部工作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针对“干部配备超职数”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对各单位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各单位干部配备情况及具体问题。二是制定解决方案。对各类不同问题,逐个研究制定了调整方案,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目前,干部调整的全部基础工作已完成,计划在启动县级机构改革时,马上对超配干部进行调整。三是加强沟通请示。目前,对干部超配问题多次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请示,及时了解机构改革期间人事调整的政策要求和动向,争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启动调整消化工作。同时,在下一步干部调整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和职数管理规定配备领导干部。

(2)针对“县直部门人员混岗、超编,乡镇缺编”问题。对于人员混岗,一是认真梳理,全面分流。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办法进行解决:①鼓励符合公务员招录条件的混岗人员报考公务员。②由事业单位调入的,清退回原单位;高校毕业生分配的,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③以上两种途径不能解决的,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消化。目前,共消化6人,其中通过公务员考录1人,调离我县3人,调到事业单位2人。二是严守规定,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规矩和进人程序,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起配合制约机制,严把进人关,真正实现各单位部门进人用人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任何单位不再出现违规进人和超编制、超职数配备现象。目前,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对于人员超编,在继续通过退休自然消化、调离调出、划转等措施消化减少超编人员外,全面梳理了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超编空编情况,列出了超编空编单位的对比表,为人员调整提供依据,在超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及时为调动人员办理调编手续。目前,全县已经完成消化人员63人,实现了整体空编。关于乡镇行政全部缺编,2017年12月,向省市公务员局申报了30名乡镇公务员招录计划,专门用于补充乡镇缺编的公务人员。目前,笔试已经完成。

(3)针对“干部档案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安排部署,分工明责。召开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三家管档单位参加的干部档案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二是全面梳理,分类处理。针对存在问题档案开展了一次档案专项审核,梳理出年龄存疑、经历存疑、缺少公务员登记材料、学历存疑、入党存疑等情况。对年龄存疑的,委托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对经历存疑的,由本人及相关单位做出说明;对学历存疑的,再次对缺少学历材料进行收集并进行学历认证;对入党存疑的,由干部本人或是相关单位党组织做出说明或证明。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八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清单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通报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季度收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互查制度》等制度,使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

(4)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没有如实申报”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召开县委常委会,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完成填报工作。开展了“两项法规”及相关通知的宣传学习,提醒领导干部填报时与家属特别是子女配偶进行深入沟通,避免出现未报少报的情况。现已按上级要求完成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截至目前未收到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少报漏报的反馈信息。三是增强纪律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确保不再出现瞒报、漏报问题。

(5)针对“干部考核不严格”问题。对2016年以来受纪律处分,但考核等次“优秀”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消了其原考核等次,并全部追回了其受影响的基础职务补贴。同时,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委了建立党员违纪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党员违纪行为查处情况,并向有关乡镇区及时反馈,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4.关于“违规设置机构”问题。对合方工委配备的领导干部,已研究提出了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全部进行调整交流。目前,干部调整的全部基础工作已完成,计划在启动县级机构改革时,一并对合方工委配有的领导干部及担任合方工委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调整。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督导检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创新监督方式。组成专项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执行《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定期向各常委下发落实主体责任提示卡,向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下发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卡,并进行督促指导。目前,已向6个问题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约谈机制。每年开展三次廉政谈话,切实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工作责任。目前,第一次廉政谈话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廉政谈话进行了抽查,对谈话记录不规范等4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对权力清单、流程清单、防控清单、监督清单等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对招投标、土地、工程建设等重要领域开展督查,强化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精准监督。对地税局、住建局、国土局等23个单位存在的值班值守纪律、婚丧嫁娶备案、公车使用制度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教育34人。

(2)针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力”问题。县委对八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在九届省委巡视期间及反馈问题后,相继召开了4次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目前,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委常委会的推动下,2013年巡视整改不到位的5个问题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①针对“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管理不够严格”问题,采取本轮巡视“干部配备超职数”“县直部门人员混岗、超编,乡镇缺编”问题整改措施予以解决。

②针对“违规设置机构问题还未解决”问题,采取本轮巡视“违规设置机构”问题整改措施予以解决。

③针对“冬季用地下水采暖,回水到处乱排,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留下无穷后患”问题,通过规范地热井开采、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改变地热单一供热方式等,解决冬季地下水回水到处乱排问题。一是加强地热井监管。研究起草《饶阳县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采取断电、拆除提水设备等技术手段进行关停;对同意整改的,按照时间节点,足额缴纳保证金,尽快进厂施工,确保9月20日前完成回灌设备安装调试。同时,将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技术监督,执法局负责制定供热预案,对9月20日不能整改到位的,由执法局接管,更换供热方式。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第一污水处理厂原有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扩建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扩建完成后,日处理能力将达到3万吨。完成了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1.5万吨,进一步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三是加快县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目前,全县建成换热站35座,接入供热面积90万平米。2018年,将进一步推广县城集中供热,结合道路更新,计划在人和路、人民东路、振兴街等街道铺设供热及燃气管道,加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的覆盖率。

④针对“干部作风与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了饶阳县党务干部素质提升班,对全县各党(工)委主管副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全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修养。对全县科级干部进行轮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了《饶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工作在省、市排名末位的予以免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处理。目前,对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14人责令检查。

⑤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编制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从资金的源头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合理支出,预算调整中对涉及“三公”经费科目一律不得调增。二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饶阳县人民政府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将预决算内容及时公开,确保了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规范、完整、准确。三是运用电子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在河北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系统预警规则中明确设置,以确保单位支出与预算安排严格保持一致。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对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制度以及加强工资津补贴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三公”经费统计月报制度、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针对“巡察工作缺乏深度和力度”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饶阳县2018 年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内容,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巡察实效。二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落实县委巡察机构“一办四组”16个行政编制,强化巡察干部培训,打造过硬巡察队伍。三是完善巡察流程。针对以往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公文模板》等文件,对巡察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提高工作成效。四是狠抓巡察整改落实。明确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反弹。

2.关于“‘微腐败’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一是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制定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明确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问题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压力传导梗阻、“微腐败”现象多发频发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以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目前,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28件,给予问责处理36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问题收集、群众监督、通报曝光等机制,扩大举报渠道的知晓率,深入挖掘“微腐败”问题线索,加大曝光力度,减少“微腐败”问题发生。

3.关于“县委管党治党不严,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不力,土地、工程项目和交通领域问题严重”问题。

县委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了管党治党工作。在2月24日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县委书记吴波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印在心中,所有事情都要正规、正经、正式起来,就重点领域问题特别指出,工程招投标的要提前安排。3月2日,召开了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委书记吴波要求,要紧盯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紧盯群众关注的难点,发挥好保障和震慑作用,并就扶贫领域、项目建设等方面监督执纪工作进行了强调。县委常委会相继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县委巡察工作等内容进行学习研究、安排部署。

(一)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应招标未招标,招投标不规范;一些项目没有进行监理验收审计等。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加快整改。梳理出一些应招标未招标、没有监理单位监理、没有验收单位、有验收没审计等项目,全部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推进。二是加大招投标宣传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印制成宣传手册,在行政审批局工程立项窗口等公共场所进行发放宣传,使办理工程立项的建设单位能够了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认真梳理工程建设流程,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全过程监管。加强协调沟通,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制定了《农村公路工程分包制度》《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农村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等三项制度,规范交通领域工程项目分包、监理、评估验收以及竣工等环节,从源头杜绝了问题发生。出台了《招标、评标现场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来规范招投标行为。出台了《招标前现场勘查制度》对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杜绝先施工后招标问题。出台了《电子招投标制度》,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使用电子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网上评标、网上发布中标公示,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2)针对“土地领域”问题。土地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违法占地、未批先建、非法转让和违规发放土地补偿款等方面。对于违法占地、未批先建、非法转让问题。一是周密安排、详细部署。结合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召开全县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土地卫片执法整改暨推进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工作会议,就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土地领域问题整改、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开展前期,组织国土局对各乡镇区涉及的违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认定并梳理分类、登记造册,确保了整治目标明确,整治重点明晰。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调度,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二是应拆尽拆、分类施治。针对违法占地、未批先建、非法转让问题,将4月份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突击月,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区党委书记、乡镇区长签订责任状,要求按照时限对辖区内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内的违法用地拆除完毕。目前,已经完成拆除200余亩。正在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涉及土地面积540余亩。同时,针对一些科教类、公益类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类的违法用地,计划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给予调整规划后补办用地手续,规划调整方案已经上报到省政府等待批准。三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严格执行《饶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了《饶阳县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违法用地的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部门、乡镇和村的具体职责、监管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将综合治理、规范管理相结合,构建了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对于违规发放土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个别乡镇财政所将土地补偿款打入村干部和村民卡上。审计局与各乡镇村进行核实取证,为加快赔付进度,部分赔偿支出打到村“两委”干部的折子或开据了以村干部名字的支票,经核实赔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在此基础上,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规范资金发放程序,足额按时发放土地补偿款,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审计全覆盖。

(3)针对“交通领域”问题。交通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分包、监理不规范、未评估验收和竣工审计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和严格整改,并建立规章制度,从源头杜绝问题发生。一是全面自查,深入整改。梳理出监理不规范、未评估验收和竣工审计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力进行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饶阳县发改局关于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制度》《农村公路工程分包制度》《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农村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等三项制度,规范交通领域工程项目分包、监理、评估验收以及竣工等环节,从源头杜绝问题发生。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1)针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发改局牵头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绘制并上报办公用房整体平面图,标注清每个房间的房号、面积、人数、用途等。抽调26人,组成8个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共清理出闲置用房未封存、值班用房未标识等问题5个,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起草了《饶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强化追责问责。给予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满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五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广元党内警告处分,并被省纪委全省通报曝光。

(2)针对“三公经费超支、公车私养等”问题。一是发挥源头控制作用。严格预算编制执行,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调整中对涉及“三公”经费科目一律不得进行调整。二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饶阳县人民政府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将预决算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规范、完整、准确。三是电子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在河北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系统预警规则中明确设置,以确保单位支出与预算安排严格保持一致。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严格执行《饶阳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原有文件,不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目前,共发现并查实问题线索4件,对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违规饮酒和酒驾”问题。一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即查即报、一案一跟进,确保交警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酒后驾车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事前预防,坚持惩防并举,通过曝光一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酒驾的典型案例,以此来告诫、教育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驾驶人。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以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用餐党员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值班期间饮酒的监督检查力度,发动党员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督促交警部门紧盯重要节点,以“春节”“元宵”“中秋”等节日用餐重点时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酒驾治理。截至目前,共发现并查实违规饮酒问题线索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公职人员酒驾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4)针对“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检查”问题。一是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制定了《“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检查”问题专项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召开了全县纠正“四风”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接受举报,快速查办。公布了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目前收到群众举报件3件,已全部办结。三是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扬尘治理、扶贫脱贫等20类行业领域相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定期通报。四是开展督查,确保实效。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督查6批次,并向11个问题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针对“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等内容作为廉政党课的重点,通过政策学习解读,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和津贴补贴政策水平,促进津贴补贴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机制上预防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等问题。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奖励性补贴审核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将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纳入纪委监委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范围,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切实解决违规发放奖金、津贴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通过采取调阅账目、走访座谈、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深挖细查违规和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并查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2件,资金全部追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或谈话提醒。

(6)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一是开展自查,全面清理。对全县474名乡科级干部,开展了一次违规经商办企业筛查清理工作。首先对乡科级干部家庭信息进行了收集,并委托县行政审批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信息核查,现已全部核查完成。二是畅通渠道,收集线索。利用“12380”举报平台、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举报综合受理平台,接受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举报线索。对在企业违规兼职的相关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加强宣传,经常提醒。强化政策宣传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认识程度,经常性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工作,避免出现亲属违规经商问题。

(7)针对“一些部门存在不作为问题”。一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建立典型激励机制。挖掘先进典型,对工作积极主动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奖励,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纪律、出勤等面考核内容进行分解,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量化细化,奖惩分明,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考评到人、奖惩到人。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结合大督查专项行动,采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项目审批、执法检查、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强化惩戒震慑氛围。截至目前,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55个,通报41个,责令检查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5件。

省委巡视组移交县纪委50件问题线索,涉及64人。对于移交的问题线索,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督办要账、审核把关。二是实行台账化管理。专人跟踪,挂账销号。三是坚持快查快结、严查严办,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对所有问题线索一律挂牌查办,不查实不收兵;对查否的案件一律复查,防止因调查不彻底导致案源流失。目前,初核11件、立案35件、谈话函询1件、其他处理方式3件;已结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含同案处理3人),其中科级3人、科级以下35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4人、第二种形态38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元。还有4件没有办结。通过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更加牢固、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起到了很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个饶阳”提供坚强保证

经过集中攻坚,全县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快进度,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查清查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决不遗漏。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根源性问题,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着力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努力在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全县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个饶阳”的有利契机,更加注重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整改促改革、以落实助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共同谱写“经济强县、美丽饶阳”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9日至10月29日)。联系方式:电话0318-723856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饶阳县人民西路51号,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党政办公楼213房间);邮政编码:053900;电子邮箱:ryxszg@163.com。

中共饶阳县委

2018年8月29日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