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30 14:46:23 阅读量:206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8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对衡水市桃城区进行了常规巡视,7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衡水市桃城区进行巡视,是对桃城区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是对桃城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一针见血,提出的建议严肃中肯、精准到位,符合桃城区实际。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认真研究,细化举措,全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抓紧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方案》,随后召开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会议,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区委常委聚焦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深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区委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专门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小组,主任由区委副书记兼任,统筹推进全区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20类57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由5名区委常委和9个部门牵头负责,逐条逐项拉出任务清单,每个问题都落实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全区各级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组织机构,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改。区委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先后主持召开7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对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安排部署、集中研究解决。连续主持召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调度会、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度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各牵头区级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组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研究问题整改,周密安排部署,全力督办推进。区整改办先后下发6次工作通知,每周调度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牵头单位进行严格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协调推进,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快速有效进行。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放大整改成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统一起来,与推动桃城区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起来,深入推进了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察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双创双服”活动和“八个年”攻坚,出台了《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中国共产党衡水市桃城区委工作规则》等69项制度机制,召开了河东拆迁现场会、农村社区“两委”换届调度会、衡水湖国际香料小镇项目调度会、第一期脱贫攻坚“擂台赛”等10余次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有力破解了制约发展的难题,促进了全区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真正实现巡视问题整改与加快全区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共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的5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5个,基本完成10个,未完成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在有些问题上政治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的方面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文件不能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存在简单照转问题,一些工作部署开会较多、抓落实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出台了《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细化了区委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压实文件起草单位、主管区级领导、审核单位责任,做到既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又紧密结合桃城区区情实际,坚决杜绝了简单照转、照搬照抄现象。②出台了会议申报审批制度,下大力减少会议活动,强化会议统筹,坚持多会合一,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尽可能减少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一把手”参会,确保各部门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班子落实议事决策规则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修订了《中国共产党衡水市桃城区委工作规则》,明确了区委及其常委会主要职责、决策程序、民主生活等十四个方面工作,对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区委办公室必须提前3天将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议题印发各位常委、副区长,会前充分研究酝酿,会上留足讨论时间,推动了区委决策科学化、规范化。②出台了《桃城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桃城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议召开、整改提高、指导与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提升。③在8月18日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内容,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意识和为桃城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见筋见骨的自我剖析和辣味十足的相互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起到了示范作用。④制定了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结合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剖析问题以及开展批评的情况,区委常委班子和常委个人形成整改清单。对有时限要求的,区委常委会按时调度有关区委常委工作进展情况;对需长期推进的,区委常委会每半年调度一次;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对一些重要政治活动敷衍应付,个别领导干部近年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重复”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区委主要领导对个别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强化履职责任,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区委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向区四套班子领导进行了通报,要求所有区级领导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相应领导干部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区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从政治上思想上进行反思和剖析,作了深刻自我批评。②下发了《关于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意识的通知》,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全区各级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认真做好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撰写学习笔记工作,确保重大政治活动的严肃性。各级党政办公室、组织、纪检、宣传等业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文字材料及时退回修改。区纪委和“两办”督查室加强督导,对在重大政治活动中敷衍应付、流于形式,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区纪委对其进行严肃问责。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不到位。某项目在未办土地手续的情况下仓促上马。个别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且存在违规建设”的问题。整改措施:①某项目的土地手续,调整土地规划已通过省政府批复,正在主导土地组卷,下一步逐级上报,待省批复后,进入征收程序。②个别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对主管副区长进行了约谈。③在全区深入开展了建设项目自查和“回头看”活动,对全区63个2016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招投标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2.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抓经济工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机遇,在找准着力点切入点上思路不宽。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较多,推进老城区改造、统筹社区治理与城市管理结合方面还存在问题”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出台了《关于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工作的安排意见》,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思路,结合实际,对接京津,做好项目谋划。同时,专题研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按照衡水市打造进出雄安新区的交通“南大门”、产业“新腹地”、生活“近郊区”、环境“后花园”功能定位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全区功能定位。②加快与京津地区和雄安新区的对接交流。举行了中关村天合(衡水)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千人发展研究院启动仪式,对接京津科技成果30项,20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齐聚桃城,并被聘为市政府经济顾问和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举办了2018衡水智慧&绿色农业项目对接会、第28届网络与知识安全学术研讨会,23名农业领域千人专家到衡、100多名专家、院士来衡进行学术研讨。③补齐老城区改造、社区治理和城市管理之间的短板,启动了智慧社区建设工程。按照街道、社区、小区和家庭四级体系构建,以居民的36项基本数据为基础,综合各种信息服务技术,构建集政务服务、信息汇集与查询、院落管理与物业服务、互动交流于一身的综合性信息服务体系。建立网络化的政务和民生服务平台,通过社区门户网站实现行政审批和非行政事务办理一站化,完善民生服务流程,形成一个方便、快捷、高效的网络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出台了《老旧小区整合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和散居楼院改造提升及整合改造任务,今年计划改造12个,已经建设完成5个。投资400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全区56条次干道、322条小街巷、53个城中村、168个农村实现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环卫清扫作业实现了100%全覆盖。同时,建立了环卫监控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了对市区小街巷的智能化管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发展力度不够,产业转型升级不快。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全市排名靠后。高新技术产业水平和比重低。2015年以来共落地项目21个,仅有7个产业项目,其余多为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引进社会资本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出台了《桃城区产业转型升级年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河东老城区、路北高铁商圈、中湖大道‘一轴两带’、城西高新区”四大平台,重点培育六大产业集群:以数字金融及信息安全产业园为代表的信息产业集群,以硅谷产业园和服务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智造产业集群,以玄武岩纤维研发及应用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航空运动小镇为代表的运动休闲旅游产业集群,以大数据·VR数字小镇、学谷教育小镇和光影小镇为代表的文化教育旅游产业集群,以衡水湖国际香料小镇为代表的田园农旅产业集群。目前,共安排六大产业集群核心项目16个,今年计划投资14.5亿元,完成投资11.8亿元。②召开了经济运行分析研讨会,密切关注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认真做好项目帮扶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实现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长。建立了区发改、统计部门督导机制,对已经开工项目进行实地走访,督促帮助加快项目入库,7月份以来新入库项目9个,总投资32.9亿元。③出台了《桃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九条措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区级科技项目计划;规定了对科技高端人才及其成果转化、发明专利保护的扶持措施。其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将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基地,奖励30万元补助,支持力度大大增强。同时规定,我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增长幅度每年将不低于10%。目前,对新认定的9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有关科研机构,正在落实310万元的资金奖励。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工作落实有的方面机制不顺、职责不清。对职能部门压力传导不够,有时部署工作将责任直接压给乡镇,乡镇缺乏行政执法权利和必要手段,有些工作难以抓落实”的问题。整改措施:①进一步明确和压紧压实了部门责任。制定了《衡水市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分了区、乡、村(社区)三级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区安监局、市监分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生态办等职能部门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违法占地、环保大气和秸秆禁烧“六网合一”。②根据工作任务动态调整部分职能部门编制,经区编委会研究,为相关单位增配适量编制,保证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③增加了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力量,减轻乡镇街道工作压力。根据当前环保工作任务较重的实际,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环保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了64名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增强了巡查取证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基本装备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④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强化部门职责。成立了桃城区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桃城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进行了推演,待省市统一安排后,立即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机构改革,确定部门“三定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严禁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卸给乡镇街道,彻底解决对职能部门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3.关于“对一些重要工作组织协调不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已经部署的工作抓落实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从8月份开始,启动河东老城区改造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拆迁计划,确保2020年底完成拆迁改造任务。②创新督查方式,积极创建电子督查系统,强化对重点工作的实时跟踪,及时发布、通报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让各级各部门一目了然,目前已完成电子督查系统规划,进入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具体程序,待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建设,及时对全区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排队,促进各项工作快推快进。③重新对区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了调整:突出考核“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增加“项目观摩拉练”“脱贫攻坚”,扩大“意识形态”专项考核权重,使考核触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激先策后,以考核促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处置重大问题组织协调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建立了区四套班子办公室联席会议、重大问题应急处理联席会议、信访排查预警、重大矛盾隐患风险评估等制度,召开了重大问题应急处理联席会议1次,妥善处置了一起涉及信访网络视频事件,提升了对重大问题研判处置和重项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了信息沟通及时、政令畅通无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民生领域问题关注不够,没有超前谋划好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区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公园建设、便民市场建设、小街小巷道路及农村道路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乡环卫管理、社区服务、保障住房、城乡就业和医疗养老服务等民生实事。新建或改建永安路、政通街、大庆西路等11个便民市场,9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扩大保洁范围,将道路保洁范围扩大到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对可视范围内垃圾全部清除。年底前完成庆丰北街、永安路、裕华东路、利民路主路和便道施工工程,完成利民路、康宁街、自强街、报社街、问津街五条次干道两侧墙体立面改造工作。植物园、孔颖达文化公园已于5月1日开园,宝云公园、滏东公园正在加快推进,年内开园。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25套,目前完成1380套,10月底前全部完成。新建丽景福苑、依云湾等2个高标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②加快城区13个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郑里马小学、第十中学9月1日投入使用,2019年启动建设第十五中学等7所学校,2020年启动建设东明小学、榕花街小学。③做好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管理,出台了《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实施细则》,与全部配套幼儿园举办者签署了《桃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委托协议》,已先期完成10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回收,初步核定了收费标准,9月1日办成桃城区普惠性幼儿园。第二批12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回收正在进行审批资料准备,抓紧审批,年底以前完成回收。第三批7所在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本着成熟一个、接收一个、举办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解决好“入园难、入园贵”问题。④主城区中小学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委托河北省规划设计院进行编制,待《衡水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最后定稿后,坚决按照控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规划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用地控制工作,按城市发展需要,分年度建设好每一所规划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市编办实行市级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增加桃城区教师编制,已招聘劳务派遣教师160名,着力缓解教师缺编状况。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的方面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理论学习有时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区委把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新形势下深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建党的重要举措,在每年确保专题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的基础上,每次学习突出集体研讨,紧密围绕学习专题,至少确定3名中心组成员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7月份以来,区委理论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每名区级领导都撰写了心得体会,9名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带动全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方案》,就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加强理论测试等做出明确要求。为检验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效果,分别对区级领导和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闭卷考试,全区各单位也相应组织了党员干部理论测试,切实提升了学习效果。③印发了《对全区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的通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情况纳入督查重点。目前,已对全区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查出的理论学习无计划、无交流发言等学习不扎实的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方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组织开展了推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三个一”活动,集中利用一周时间,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通学、通读一遍《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一次“理论学习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一套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②就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审批程序、规范管理等,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方案》,结合开展“自查自纠”,指导16个存在问题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点带面,推进了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坚持以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为主,不断探索和完善理论学习新形式,积极推进“四学”模式。网络平台在线学,用好“桃城学习”微信公众号网络辅学平台,定期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荐读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百部“H5”听学党的十九大》等内容12期,覆盖全区近2万名党员干部;专题讲座结合学,依托桃城大讲堂,结合邀请专家,每月由区级领导主讲,举办了两期桃城干部大讲堂,全区近千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培训;红色基地实地学,7月份,全区部分党组织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到西柏坡、河南兰考等地开展了红色教育;调研讨论互动学,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学习、研讨相结合,切实增强了理论学习互动性和实效性。②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推进全面学习、学深悟透。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并实行不定期旁听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学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学习效果。③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走进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桃城”基层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区、乡、村(社区)三级理论宣讲队伍到一线开展宣讲。区委理论宣讲团30名成员,组成15支小分队,开展理论宣讲30余场次;基层宣讲团开展“微宣讲”50多场次,并长期在一线开展宣讲,为广大群众留下一支不走的宣讲队伍。
2.关于“对中央和省部署的一些重大学习教育活动有的方面在本区落实不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于写标语、念文件,对如何用十九大精神推动本区工作研究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宣讲、专项督查,对全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根桃城”大学习、大宣传活动。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全区2018年度下半年理论学习的必学、必考、必查内容,确保读原文,悟原理,迅速在全区掀起新一轮集中学习热潮。③制定出台了《2018年区级领导大调研安排意见》《关于在乡科级干部中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争创新业绩”集中调研活动的安排意见》,到目前,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已撰写调研报告120多篇,其中提供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21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18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建议11条等。④制定出台了《中共桃城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加强主题宣传和特色宣传,促进理论成果转化,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在《衡水日报·桃城版》开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干出一份出彩成绩单”“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当重项工作排头兵”大讨论等10个专题专栏,刊发稿件280多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坚持立行立改,区委常委会就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桃城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区委书记对区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常委个人发言提纲严格审阅把关,保证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常委自我批评有深度,相互批评有辣味,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②为开好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下发了《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对乡科级单位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的通知》,两次召开调度会部署推进,选派24个督导组对乡科级单位全面督导。③制定了《桃城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会议、整改提高、指导监督等工作,特别是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物见思想,确保把存在问题和根源查找准、分析透,把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定得明、抓得实。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后参加了分包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区级领导严把材料质量关,有效确保了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④区委常委会两次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初心使命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等4个文件,先后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书记讲党课、志愿服务等800余场次系列活动,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进一步增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少”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桃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必须参加的活动内容、时间、程序等,并以本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专题部署,目前,已开展5轮督导,采取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翻阅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随机询问普通党员核实情况等措施,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有的方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监督考核力度不大,在领导班子考核中所占分值偏低”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修改完善了2018年度全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内容及量化打分标准,把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分数由2分提高到4分,区直部门此项工作权重占比也提高到15%。②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中共桃城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至少听取2次专题汇报。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③严格落实《桃城区意识形态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桃城区意识形态工作测评体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网络新媒体管理不够。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提示,区政府门户网站已全面更新滞后内容,并根据工作实际,即时更新。区农林局、区信访局已增设“三农”工作、网上信访等栏目,设置了网络链接,对所有主题栏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②制定出台了《桃城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全区微信矩阵建设的实施方案》《桃城区新媒体公众账号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内容建设,规范信息发布,依托多个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阵地建设薄弱,一些村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长期闲置”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出台了《桃城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管理,每村由1名“两委”班子成员专职负责,探索实行“菜单式”图书供给更新机制,丰富图书种类和内容,提高图书阅看量。在深入摸底的基础上,已制定图书配送详单,10月份全部落实到村。②依托文体广场、文化礼堂等基层阵地,组织开展“送故事、送演出”走基层活动。在河沿文化礼堂组织了1期“365百姓故事会”,参与群众200多人。③强化考核激励,把农家书屋等基层阵地利用情况纳入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切实提高各级对基层阵地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配科级干部,5个单位仍超配8名领导干部”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已将5个单位的8名超配科级干部整改到位。②对全区科级干部职数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不存在其他超配干部情况。今后调整干部时,认真核对各单位科级干部职数,坚决不再发生超配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配党组成员,4个单位党组成员配备超过规定人数”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已将4个超配党组成员单位整改到位。②今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吃透政策,规范工作,坚决不再发生超配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干部选拔使用不规范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已对3名人员履行了相关任职手续,对个别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确保科学规范选拔任用干部。②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任、公务员调任和干部档案审核管理相关政策,从严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一些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改革创新能力欠缺,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从来源渠道、培养锻炼、选拔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并在今后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结构。②开展了“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制定了《桃城区“干部素质提升年”推进方案》和《关于加强2018年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开展思想大解放、干部大培训、作风大改进活动,谋划了区乡领导干部、机关中层干部、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书记等不同层次的系列培训。目前,区级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29篇,提出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36条,已邀请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专家教授,以宪法修正案、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信访维稳等为主题,举办了5期“桃城大讲堂”,培训领导干部2200人次,提升了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素质。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科级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对全区科级岗位空缺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其中,领导职数空缺61个,非领导职数空缺55个,主要集中在街道、高新区、巡察组等单位,目前已全部制定了配备计划。②针对空缺岗位较多实际,研究制定了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方案,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逐步对空缺的科级职位配备到位。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大,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多”的问题。整改措施:①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7次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农村社区党员队伍年轻化等基层党建议题14个,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等10个相关文件,对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进行全面部署和分类指导。召开了全区2017年度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村“清零行动”,整体提升全区农村“两委”活动场所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弱,农村干部老化、学历低”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以农村“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农村干部。制定了“1+14”政策指导文件,按照相关政策,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大力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已于8月15日启动集中换届,将于10月中旬完成。②对选不出党支部书记村、无村委会主任村,全部纳入《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点监控台账》,结合“两委”换届予以解决。③对信访矛盾隐患村,制定了《关于开展矛盾隐患重点村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全部安排乡镇干部组成专班分包,建强村级班子,解决突出问题,目前已完成治理转化。④为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制定了《关于对新任农村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的意见》,分期分批对换届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能力素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管理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党员队伍年轻化的意见》,8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优秀青年人才党支部”,积极发展优秀青年人才入党,目前已筛选了245名优秀青年进行建库培养,避免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出现反弹。②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的社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对常年外出和年老体弱社区党员不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各社区建立了网上党小组,开通了党员微信群,及时传达党组织决议、传输学习资料。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的意见》,规范党员管理和党费缴纳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不精,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创建“五好双强”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的意见》,下发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清单》,对非公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作出了安排部署,创建和培树了衡水创新创业基地、新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非公企业示范点,较好提升了非公党建整体水平。②围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举办了1期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培训100人,切实提高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部分基层支部不能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的单位党支部开展活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全区通报批评,相关区级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抓好整改落实。②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清单》,对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档案资料等1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近期,全区各机关党支部相继开展了红色教育、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组织生活日益严肃、活跃。③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班,重点就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讲解,培训160人,提高了抓党建的业务水平。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方面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关于区级部门2019年预算编制的预通知》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②全面落实财政部推出的支出经济分类改革,针对“三公”经费设立独立的分类科目,以不超过上年数为标准,为各预算部门设置“三公”经费限额,各部门在限额内申报、支出。③指导督促各预算部门、单位制定了本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的内部审批、报销程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④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将各部门“三公”经费单独列示,接受公众监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乱摊派、贪污公款、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流程,强化资金监管,坚决杜绝乱摊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②为加强全区财经纪律建设,举行了全区内控制度培训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小金库”的通知》,全区50个预算部门就“乱收费、乱摊派”“小金库”、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规现象出现反弹、回潮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为加强全区财经纪律建设,举行了全区财经纪律培训会,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将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辑印成册,结合典型案例,对109个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教育工作人员守住纪律高压线和廉洁底线。
2.关于“存在违规挪用、变相出借、浪费国有财产等”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区直部门违规用装修价值抵顶租赁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对原租赁户进行了起诉,法院已立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②设立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台账,财政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情况、资产购置处置情况、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指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③对50个预算部门进行了《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3.关于“有的工作要求不严,有的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开展了全区党政办公室系统业务自查自纠活动。围绕规范会议记录、值班日志、公文运转等查漏补缺,由区委、区政府“两办”对部分部门机关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自查问题25个,督导发现问题8个,现已整改到位。②组织了两次全区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会,专门就公文制发、值班应急、办公礼仪等工作,对各单位主管办公室副职和办公室主任等180多人,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提升了标准。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六加强六规范”工程,推动全区机关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慵懒散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下发了《关于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慵懒散问题情况的通报》,并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②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下发了《关于开展慵懒散问题自查的通知》,区纠风专项办暗访小分队及4个督查组,针对实行电子考勤及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工作,对全区各单位开展了7轮督查,印发23期督查通报对140个“四风”问题进行了通报,对5个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开展了新闻督访4次,发现7个单位12个问题,全部在衡水电视台《桃城新闻》进行了曝光。③出台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桃城区工作人员去向登记制度等5个区级层面制度,河东街道AB岗工作制度等120个乡科级层面制度,有效防止了全区各级干部慵懒散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监督有的方面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早抓小力度不够,向基层传导压力延伸不够,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较少”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区纪委向区主体办发送《主体责任建议卡》,并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下发了前三季度《主体责任提醒卡》219份,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完成建议卡和提醒卡中的各项任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同时把定期廉政约谈作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完善约谈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②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出台了《关于建立监督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把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明确监督内容、灵活监督方式,细化了监督责任清单,实现了照单监督、精准监督。③层层进行警示教育,实现全覆盖。区委班子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班子成员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160余名乡科级以上干部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典型案例处理情况,区委书记要求全区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秉公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区纪委组织20余名城中村干部到区法院现场旁听了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套取、贪污国有资产的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8个乡镇街道、60个区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延伸到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同时进一步灵活教育方式,组织50多个单位13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监察法》知识测试,并利用“桃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和《衡水日报·桃城版》发布相关警示教育文章22篇,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社会氛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制定了《桃城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公告》《桃城区纪委监委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纪检监察举报箱的通知》《桃城区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同时利用“四风随手拍”、“桃城清风”和“双权双责”监督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举报途径,共收到问题线索6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5.6%。②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在优先处置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的同时,对已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排查,认真甄别,对有价值问题线索迅速启动核查程序。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314件次,立案审查126人,党纪和政务处分118人。
2.关于“‘四种形态’有时把握不精准、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往往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为主,没有形成有力震慑”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对“第一种形态” 运用方式进行规范。制定了《桃城区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轻微违纪适用的“第一种形态”中14种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适用范围。②严把标准,精准研判,大胆运用。对反映问题模糊、线索不具体或空洞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件,果断采用第一种形态,用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提醒警示敲警钟。③多措并举,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较多,或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集中的,建议组织部门调离、调整或免职处理。④强化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教育管理。对于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以案明纪;对于轻微违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本人要在所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讨,深刻反省、剖析根源,杜绝违纪问题重复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处有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少”的问题。整改措施:①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严惩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桃城区实际,重点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专项资金专项整治。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和发现问题线索17件21人,立案审查7件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②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科级干部的执纪审查力度。把科级干部问题线索作为重点,深挖细查、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今年以来,区纪委已立案科级干部3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2%;处分2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0%。
3.关于“基层‘微腐败’和黑恶势力惩治力度不大”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关键作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意识,盯紧享有“微权力”的人,时常“咬耳扯袖”,筑牢拒腐防线。②强化监督责任。区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和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等专项行动。③强化责任追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肃责任追究。截止到目前,“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新发现问题53件,追责问责62人;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新发现问题39件,追责问责56人;发现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3件,查实线索28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问责党组织1个、领导干部3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打击基层黑恶势力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成立了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福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桃城区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扫黑除恶不够系统深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受理、登记、移交、核查、反馈等制度,目前,区公安分局对8月1日前获取的91条有核查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作出明确核查结论70条,对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4件移送起诉3件,区检察院对3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桃城区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弄清”的要求,对照“三项标准”,先后组织召开8次扫黑除恶推进会、调度会,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③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通过发布《桃城区纪委监委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告》、设立举报箱、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公布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结合基层“拍蝇”,对十八大以来各类信访举报件进行“回头看”,再排查、再梳理,建立台账,确保做到涉黑涉恶线索应收尽收,分类登记,优先处置,优先办理。目前,共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9条,移送公安机关同步审查办理。④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区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桃城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和《桃城区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等制度。同时,严格督促桃城区公安分局修改完善了《关于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⑤坚持一案三查。对上级交办、纪委受理和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同步跟进,在查办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同时,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目前,区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初核13人,立案8起,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9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为打赢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未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班子履职纪实、“两卡一书”、半年检查点评、年终通报排名等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常态化制度机制。近期已先后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出台了《衡水市桃城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衡水市桃城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等7个区级文件,批办听取典型案件16件次,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②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区警示教育大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目前已召开全区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1次、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议1次、区委书记廉政约谈区委常委、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一把手”会议2次,通报典型案件5起,观看了廉政教育片《警钟》,约谈提醒25人次,进一步压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对分管部门监管不够,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桃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0项重点任务,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0项重点任务,向区级领导干部发放了《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如实记录研究部署、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情况,并实施完成了对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和区直部门共67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年度考核,倒逼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②开展专项整治。出台了《衡水市桃城区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及16个子方案,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全区围绕土地出让、“放管服”改革、扶贫、治霾、懒政怠政、拆迁改造、教育医疗、工程招投标、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新清理发现问题1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的方面存在宽松软问题”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未实现全覆盖”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区纪委监委对全区监督对象、监察对象进行了排查摸底,对统计出的现有15901名监督对象和7235名监察对象建立了动态数据库,摸清了全区监督、监察对象底数,为实现监督全覆盖奠定了基础。②健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纪律监督;根据部门职责、行业特点、重点岗位风险点,明确监察内容和任务清单,精准监察;向9个区管学校、3个区管医院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全区所有乡镇部门全部纳入巡察范围,初步构建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③消除监督盲区,实现了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把全区51个社区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双权双责”监控平台,梳理出社区重点权力8项,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55个,并将以上权力的行使依据、运行过程、监督重点通过网络平台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对社区的即时监督、精准监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审查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措施:①进行整改“回头看”。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区纪委举一反三,开展了“案件质量回头看”整改活动。对2015年至今审理的226起案件、38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案件质量检查,通过深入查找案件程序、实体上存在的瑕疵及不足,逐案、逐卷、逐人对案卷进行了复查梳理,并联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了处分决定入档情况,走访了相关区直部门,着重审核了重处分执行情况。通过整改活动,查找出《立案通知书》填写不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回证未及时入卷、送达回执无日期等13类共45个具体问题。对此,区纪委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责成案件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执纪审查办案程序限期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②提高案件审理把关能力。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办案方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审查质量,严把审理关口,坚决杜绝执纪审查中不严谨的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顺畅”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调整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并正式行文下发。调整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呈现出既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格局。②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7月13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小组会议,对今后我区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成员单位之间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③制定了相关制度。出台了《桃城区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实施办法(暂行)》《桃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办案制度、问责制度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④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移交手续,手续一式两份,移送单位和受理单位分别签字盖章。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问题线索分类登记,及时分办,做到工作全程留痕。截至目前,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68件,数量较之往年有明显提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完成具体问题整改。区委召开了常委会对常委分工进行了调整,区纪委书记不再承担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就乡镇纪委存在的“三转”不到位问题,区纪委书记约谈了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严肃批评,责成立即调整分工、彻底落实“三转”。区纪委随即派出督导组对“三转”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②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力聚焦主责主业,细化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职责任务,规范了其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了人员力量配备、办公(案)经费支持等保障措施,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向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目前8个乡镇街道的22名专职纪检干部已全部做到专职专用。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将纪检专职干部全部纳入区纪委统一管理调配使用,有计划的抽调专职干部跟班学习,实行季度轮岗,逐步提升素质、历练经验,提高履职能力。目前已抽调12人到区纪委机关各部室进行跟班培训。②实行目标加压。制定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各项工作按照比重进行分解,明确年度目标,量化相应分值,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③提高办案能力。规范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实现了执纪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灵活采用指导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谈话技巧、固定证据等执纪审查能力;统一实行乡案区审,乡镇纪委案件调查结束后,由区纪委审理室对案卷质量、证据链条、定性量纪等进行审理把关,对证据不完备、定性不准确、量纪不恰当等问题提出补充审查意见,杜绝量纪宽松软现象发生。
3.关于“抓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机构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冀监改发〔2017〕1号和衡区机编办〔2018〕2号文件要求,健全“一办四组”的巡察机构,待干部人事“解冻”、机构改革时全部配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措施:①修订了《桃城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出台了《关于区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区委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突出了坚持“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政治定位,确定了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其实现路径、方式方法,为区委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②制定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巡察工作的职责;③制定了《区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区委巡察办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的具体任务和方法;④制定了《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组工作流程》,规范了巡察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措施:①立足提高政治站位,着眼精准发现问题,加大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巡察干部集中研学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对做好当前的巡察工作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②出台了《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考核促激机制,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③上下联动、借势提升,在学、练中提升履职能力。在配合省委巡视中,我区组建巡察组,由市委巡察组长带队,在省委巡视组统一领导下,编队开展巡察工作,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大熔炉”中锤炼了作风,增强了技能。目前,我区组织了一轮对三个街道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9个。
4.关于“一些重要领域廉政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扩大开支范围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在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非预算单位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一是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必须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年度施政目标;二是审核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是否有区政府的批示(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三是审核资金使用金额和科目是否准确。②对于承担部分区级职能的垂直管理部门,其主要经费渠道由部门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来解决。其中根据体制需区级负担的人员经费按标准予以安排;确因区级工作任务繁重、上级保障不足的公用和运转经费,经区政府研究和法定程序批准后适度补助。③上级专项资金明确非预算单位做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单位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④对于符合预算单位条件的非预算单位及时转为预算单位管理。目前根据区编办的批文,已将高新区纳入预算单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虚假招标或未招标”的问题。整改措施:对全区50个预算部门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政策的专题培训,普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政策法规,强调法律责任,提高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印发了《桃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各单位落实招标主体责任、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公开、开标活动、履约验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针对2013年、2015年部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①打造为民服务新平台。建成了区政务中心,改与市政务中心合署办公为单独办公,整合区市监分局、卫计局、教育局等10个部门入驻中心,创建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了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让群众少跑腿,让网络多跑路,杜绝了“体外循环”,提高了审批效率。②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桃城区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实施方案》,特别是对照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大起底,逐项自查自纠,建立台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③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行中层干部轮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2.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案件存在调查不认真不细致和应查未查等问题”的问题。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对反馈具体问题深入调查,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进行了规范。②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侦办力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工作质量关,坚决杜绝办案不细致、应查未查等问题的再次发生。
省委巡视组共移交衡水市桃城区纪委问题线索43件,涉及75人。到目前,共初核9件、立案33件、正在办理1件;移交司法机关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其中科级12人、科级以下37人;组织处理2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4人、第二种形态41人、第三种形态5人、第四种形态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为推动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桃城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桃城落地生根。
(二)持之以恒抓整改,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督察暗访,巩固整改成果;对人事调整、发展党员等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与省委巡视组联系,及时沟通汇报,征求意见建议,确保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达标,确保整改过程、整改结果不发生偏差,实现全部问题清零见底。
(三)坚定不移履责任,纵深推进管党治党。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政治巡察力度,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完善机制堵漏洞,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瞄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机制制度的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不执行或执行制度搞变通的从严问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好巡视工作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五)整改发展两促进,推动整体工作跃升。坚持整改发展两手抓、两促进,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全面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重项工作,以扎实整改促进加快发展,以工作实效体现整改成效,努力做到队伍建设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有新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0318-281512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衡水邮政180号信箱;邮政编码:053000;电子邮箱:taochengzonghe@163.com。
中共衡水市桃城区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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