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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强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9 09:52:22 阅读量:166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20日对枣强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枣强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2月1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田理明任组长、政府县长刘新营和县委副书记鲁关立任副组长、有关县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书记王东峰有关巡视工作的讲话要求,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决的态度、务实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县委班子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刻自查自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3月10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为3大类、12个方面、26个问题,逐项落实到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名下,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中共枣强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方案》(讨论稿)。2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关于巡视整改的相关内容,并对中共枣强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2月28日召开全县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3月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部门对照完成时限,进一步细化推进计划和具体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全部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工作机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自查自纠,确保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3月5日再次下发《关于强化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领导议事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委巡视整改办公室多次组织调度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落实进度。3月12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牵头县领导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月15日向各牵头县领导、责任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从严从速从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4月27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相关牵头县领导汇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同时,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及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每周对各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枣强县委坚持问题导向,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6个问题,已完成22个、基本完成4个。对于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枣强县委将长期坚持,并提炼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的成效推向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领域;对于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将持续加大督导推进力度,确保尽快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不够扎实,效果不够理想”问题。一是搭建理论学习平台。2018年1月26日、3月23日两次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征订《新时代面对面》1058本,开辟了智慧枣强手机台“每日一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献礼党的十九大 触摸获得感”栏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强化理论知识测试。1月26日组织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2018年度全县60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并于3月29日组织了第二次政治理论考试,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督查的通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对24个乡镇部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效。四是大力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干部大培训,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

(2)针对“县委缺乏‘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枣强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从严从实从深抓好巡视整改。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打好整改“攻坚战”。二是明确分工,挂账督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注重实效,标本兼治。枣强县委深刻反思,诚恳接受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汲取对八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教训,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两手抓,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特别是将八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又出现反弹的7个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省委九届巡视反馈问题一并认真进行整改。目前,招投标不规范、“三公”经费超预算、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非法转让土地、滞留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等6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前期工作已完成,待干部调整时迅速整改到位,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2.关于“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前松后紧”问题。

(3)针对“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不科学、跟踪服务不及时、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不科学”问题。制定了《枣强县2018年贫困人口产业和就业扶贫“十条路径”》《枣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对产业类项目立项,根据贫困户收入结构、生活来源、致贫原因等情况选择确定,择优列入县级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如“扶贫奶牛”项目:利用“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政策,为贫困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五万元,期限三年,无抵押、无担保、政府贴息。贫困户与养殖企业签订托养协议,贫困户购买奶牛后委托奶牛企业托养。现奶牛托养企业已确定,已签订收奶计划及奶款监管三方协议,首批已订购433头奶牛,第二批170头奶牛正在考察选购,144户贫困户贷款审核已完成。特色种养殖项目:坚持“一村一品,一户一法”原则,在肖张镇谋划了高粱种植项目;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在大营镇、王常乡谋划了“扶贫鸭”、“扶贫羊”等项目。“人均半亩林”项目:采取贫困户自建、政府扶贫资金补贴的方式实施,项目涉及10个乡镇158个村,带动贫困户359户789人,造林面积1180.95亩,现已实施完成,正在按程序逐级审核验收。生态农业种植项目:围绕种植产业结构调整、地下水压采、环境保护等政策规划,采取“贫困户自建,政府扶贫资金补贴”的模式,谋划发展一批适宜地域发展的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目前已落实项目面积1366亩,涉及173个村,可带动贫困人口441户936人增收。同时,聘请了枣强成功职业培训学校对郭吕木、花雨、东王常3个村58人进行了缝纫机实用技术培训,并与冀州医疗器械市场、枣强飞鹏皮草公司对接,积极帮助贫困户拓宽业务渠道。二是关于“产业项目跟踪不及时,核桃种植项目中树苗大量死亡”问题。成立了扶贫产业项目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核桃大方的管理指导;聘请了成功职业培训学校对艾雅科、郭堂、李雅科、马朗4个村116人进行了核桃种植实用技术培训;恩察镇政府和山东淄博天作核桃种植有限公司签订了收购协议,按不低于12元的市场价收购。三是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制定了《枣强县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定期对入股企业和合作社进行风险评估;出台了《枣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聘请晨虹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入股分红协议。目前,拖欠入股贫困户股本红利467万元的昌达养殖公司已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对田田圈科技有限公司强行以化肥、玉米种等抵顶分红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不同意的回退物资,及时兑现现金,撤出资金,调整投资方向,通过排查未发现需要回退物资的贫困户。

(4)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巡视组移交的18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目前已作出处理的17件,处分问责27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其中党内警告18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其余1件已查结,并提出处理意见,正等待上级批复。二是借鉴省委巡视组集中剖析调研的做法,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到清理一片,规范一片。目前共梳理出问题209件,已整改197件,其中立行立改及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8件,立案查处49件,处分63人(科级干部11人);查清待结11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健全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和查处常态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3.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5)针对“擅自设立开发区、盲目引进项目”问题。一是关于“擅自设立张秀屯输送机械产业园”问题。县政府已印发正式文件,撤销了张秀屯输送机械产业园,园内企业由张秀屯镇政府管理。二是关于“开发区优化整合未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对已印发的《关于枣强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枣字[2018]2号)进行了调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大营园区各项工作。三是关于“液态金属产业园项目”问题。废止原协议,重新起草了《液态金属技术应用及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液态金属技术应用产业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已征求意见。同时制定完毕《枣强县液态金属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枣强县2018年度液态金属产业发展考核办法》,今后严格执行。目前已有4个项目落地。

4.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6)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相对滞后”问题。一是关于“未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出台了《枣强县城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同时2018年省人社厅将出台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届时我县将认真执行,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关于“未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新农保补贴政策”问题,出台了《2018年度枣强给予参加“新农合”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财政补贴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枣强县给予参加新农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财政补贴的实施方案》,召开了由村级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分类别进行摸底,由村委会完成拟补贴对象的初审和公示后,由乡镇负责进行资格再审查,卫计局负责随机抽样复核。经过汇总,已完成所有人员登统,全县“两补”资金已到位。目前正按照程序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账户。三是关于“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分配不及时”问题,巡视发现滞留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根据决算审计结果和有关规定,除质保金外已全部拨付到位;闲置的廉租住房,对新申请廉租房的已审核并分配入住,剩余的纳入公租房房源已分配入住;分配不及时的经济适用房,于1月15日进行了公示,1月31日已全部分配完毕。

(7)针对“追求片面政绩,一些数字指标水分较大”问题。一是对全县固定资产项目企业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核准搞实固定投资统计数据。二是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从投资库中剔除。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严格规范管理。目前,对2017年全县固投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对不规范的项目和投资予以剔除、核减。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敏感、不主动”问题。

(8)针对“县委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不足”问题。一是高度重视。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2日县委常委会两次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汇报。同时,长期坚持每半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学习。2018年3月2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三是深入自查。深入开展了意识形态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撰写了自查自纠报告。四是加强督导。以枣强县委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细则三办法两清单”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督查的通知》,研究制定了《枣强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指标》,进一步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检查,巩固整改成果。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9)针对“县委没有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问题。一是关于“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的五项制度》,认真筹备召开了2月9日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和3月10日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开展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县委书记对各常委的自我剖析材料和批评意见进行把关;会议期间常委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一针见血、触及灵魂的目的;会后县委班子和各常委均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关于“有的县级干部未就组织函询做出说明”的问题。要求没有对市纪委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说明的3名县级干部,经县委研究,已通知本人在相关会议上作出说明;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县四大班子成员务必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说清;对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三是关于“全县225个基层支部没有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156个支部没有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问题。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门培训;出台了《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基层党委年度党建责任目标和基层党委书记党建述职内容;将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对各乡镇、县直部门4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集中暗访。目前,全县848个基层党支部已全部按要求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

(10)针对“大额资金使用违反‘三重一大’制度”问题。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对《县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特别是在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方面,从主要职责、工作原则、会议制度、决策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二是修订四项机制。对集体议事、督查问效、巡察问责、绩效评估四项机制,在去年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使各项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特别是增加了大额资金使用规定,明确了预算内资金使用、预算调整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及时提示提醒。加强与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的协调沟通,及时提醒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做到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对相关部门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未及时提交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的,由县纪委监委依权限、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1)针对“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而不实”问题。一是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的五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两个月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一季度,县委已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2次县委常委会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建立了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承诺清单》,督促各常委落实抓党建“一岗双责”;二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各乡镇和县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行动;三是出台《枣强县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抓实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四是4月4日召开了2017年度全县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会议,将乡镇党委书记拓展到县直党(工)委书记,并把现场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党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与17个党委书记签订了党建责任状,进一步提高了17个基层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五是继续加大党建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列支547万元,用于解决49个村的村级活动场所危旧狭小问题。

(12)针对“县委组织部履行直接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在全县开展自查,规范了党费收缴时间和收缴标准;将党费收缴纳入大督查范围,强化督查,确保了党员规范足额缴纳。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没有专职组织员的加会镇、张秀屯镇、唐林镇已全部配齐;深化拓展“三定三比”(支部定级比实绩、支书定星比作为、党员定岗比贡献)活动,纳入《枣强县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在农村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行政村百分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的考核权重从15%提高到45%;结合2017年度基层党委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县直部门党委书记签订基层党建考核目标责任书,倒逼基层党委书记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优化“两委”干部结构。结合后进村“百日攻坚”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47个换届难点村进行了集中攻坚,目前影响换届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出台了《关于村党组织试点村换届选举实施办法》《枣强县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试点村换届选举实施办法》,明确了试点村换届程序、纪律和目标要求。目前全县85个试点村全部启动;严把候选人提名关、审核关,通过换届全县50周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达到50%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党组织书记达到70%以上,企业家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有成人员和大学生村官达到50%以上。对新任村“两委”正职进行岗前培训,提升村“两委”正职的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将剩余的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123个村,列入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彻底解决。四是强化法纪意识。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梳理,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加强对农村班子“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对违纪违规受处分人员中,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在村“两委”换届时坚决不予提名;在农村“两委”换届后,将警示案例纳入农村“两委”正职岗前培训内容,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8.关于“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问题。

(13)针对“存在党政分设和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瞒报、漏报个人事项;干部档案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上报制度。我县领导干部瞒报、漏报个人事项已经补充完善,分别就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了情况说明;县委主要领导单独与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重申填报个人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委组织部将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要求辑印成册,印发给了每位县级干部严格执行;县级干部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报前,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存疑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相关文件规定,对部分存疑人员档案逐人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对存在问题的学历不予承认。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部分高中以下学历、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档案进行再梳理、再审核;对人社局、教体局所管档案进行再排查,对学历、身份等存疑人员进行再认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四凡四必”规定,把好入口关、出口关、散材料收集关,彻底解决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统筹规范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针对超配的17名科级领导干部、16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目前已通过交流消化4人,其余人员已制定消化计划,并规定在消化完成前不在超配单位提拔新的科级干部;针对4个部门存在的党政分设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已与4个单位正职干部进行了谈话交流,提前做好思想工作,下次干部调整时,采取交流任职或免职方式予以消化;针对超配的10家单位32名党组(党委)成员,已列出调整计划,下次干部调整时免去党组(党委)成员职务。目前消化调整计划已报市委组织部,但因机构改革期间暂不启动干部人事调整,待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调整有明确意见后,结合机构改革有计划地分批调整落实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原则、标准、程序、纪律,严格落实市委《乡科级干部任前审核备案若干意见》,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二是制定《枣强县科级干部召回管理末位淘汰实施办法》,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消化超配干部。

(14)针对“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通过整改,涉及4个部门的账户已经合并,实行一账管理;人员编制全部调整到位,并将转隶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编办已对全省实名制信息平台进行了更新,实现了人、财、物的统一运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还有欠缺”问题。

(15)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一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42名责任人进行重新甄别,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批评教育34人、约谈4人、岗位调整2人、处分2人。二是建立了由问题清单、约谈记录、组织处理文书、处分决定等组成的整改台账。三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今年一季度共处置问题线索138件,同比增长392%,处分79人,同比增长265%,其中科级干部15人、撤职以上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16)针对“巡察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从全县调剂16个行政编制组成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抽调6名业务骨干专门从事巡察工作,并于4月中旬启动了2018年第一轮县委巡察(巡察2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同时县委正在研究巡察组人员配备方案,待人事调整启动后尽快配齐配强巡察队伍。二是正在对去年下半年巡察的2个乡镇和2个县直部门开展整改“回头看”,看发现问题是否到位、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看问责追究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严肃问责追究。三是围绕提升巡察实效,制定了巡察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跟踪问效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夯实责任。

(17)针对“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纪委书记专职不专用、基层党组织缺配纪检委员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目前,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用问题已立行立改,涉及到的大营镇、张秀屯镇、马屯镇等3人全部调整了分工;4个缺配纪检委员的党总支已全部配齐,103个缺配纪检委员的农村党支部中99个已配备到位,其他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将结合近期农村“两委”换届一并配齐。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纪检员管理的意见》,对新任纪检员及相关人员共13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在县纪委机关开展以“学习、融合、规范、提升”为主题的建设年活动,努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三是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健全完善警示提醒、定期谈心等六项内控机制,从制度层面强化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灯下黑”。

10.关于“县委管党治党不严,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解决不力,土地、工程项目和招投标领域问题严重”问题。

(18)针对“存在先征后转、未批先建现象”“县财政为违法占地垫付罚款”“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多发”问题。一是加大违法占地垫付罚款追缴力度。涉及51个项目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自2018年开始,严格履行法定用地程序,坚决杜绝违法占地和垫付罚款问题发生。二是加大违法占地整改力度。目前已完成92宗,其中通过完善农用地转征手续完成整改90宗,通过拆除完成整改2宗。三是查纠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对集体土地违法问题已按照土地执法程序移送法院。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县政府出台土地征收转用报批办法,明确先进行地上物清点登记,在土地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由储备中心发放征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杜绝先征后转现象。二是强化土地执法。结合国土部的卫片执法检查活动,对县域开展长期不定时的执法巡查,对有苗头的违法占地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三是加强日常巡查。聘用土地执法监督员,要求每村有一名土地执法监督员,确保土地巡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对已形成违法占地行为,做到移交、移送及时到位。

(19)针对“工程项目不招标和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严重”问题,通过对2014年以来各单位项目招标情况进行核实梳理,我县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对9个应招未招、1个借用资质问题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0.56万元。其余117个情节轻微问题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二是严肃问责追究。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调离原工作单位)2人、约谈4人、批评教育34人。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工程招投标法治化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依据,对工程项目性质、时间周期、技术要求、经济条件等进行全面和综合考量,确保我县工程招投标步入法治化的轨道。二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充分发挥电子招投高效、透明、环保的优点,解决招投标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流程繁杂的局面。自2017年12月25日起,全部工程类招投标已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投标当事人的相关活动,全部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三是健全完善工程招投标运行制度。通过制度化建设,将工程招投标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解决暗箱操作等问题,对投标人进行全面的清理,依法对陪标、违标的投标人给予惩处,最大限度地净化市场环境。

1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问题。

(20)针对“违反国家预算法,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少数县直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乡镇和县直单位白条和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严重;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整改后又有反弹”问题。一是关于“违反国家预算法,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从2018年起,不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并研究出台了《枣强县财政资金拨款办法》《枣强县财政专项资金暂行办法》,组织全县财务人员开展了预算法学习宣传,坚决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现象。二是关于“少数县直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对涉及的水务局、农开办、王均乡、肖张镇4个单位给予警告;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政府采购法》学习会议,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关于“乡镇和县直单位白条和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加强资金报账管理,对白条入账及不合规票据已全部停止拨付资金;分别对王均乡、恩察镇审计罚没0.5万元、1万元,并交财政局非税专户;已对违规票据进行补交税款,挽回损失1.889万元;出台了《枣强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等办法,明确规定了报账所需资料及要求。四是关于“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整改后又有反弹”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已对各乡镇、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2年以上的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定《枣强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专项资金报账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二是对专项资金滞留、拨付资金迟滞的单位,定期进行通报,从每年3月份开始,每月通报一次支出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指导,规范运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12.关于“‘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纠而不止”问题。

(21)针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普遍超预算”问题。一是出台了《枣强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枣强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枣强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二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全县56个预算单位2014—2017年以来违规发放加班费、公车和接待费用超支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608.7万元,共支出533.5万元,达到了整改要求。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科学化编制预算。编制年初预算时,指导各部门统筹考虑年度预算安排,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将正常公用、项目支出中所产生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全部列入预算,避免无预算支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督促指导预算部门及时在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预算,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2017年出台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制度管理。

(22)针对“‘四风’隐形变异现象出现苗头”问题。一是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责令相关单位对“将本应自己履行的责任转嫁给乡镇”问题限期整改,并督导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实施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奖惩等“五定”机制,进一步厘清责任,防止问题反弹。目前4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围绕“17个单位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逐个调查,严肃问责,对3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财务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对1名部门主管副职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他10个单位下达整改意见函。目前17个单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查纠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3)针对“巡视发现个别县直单位仍然超标准公务接待;有的科级干部收受他人财物和购物卡;有的科级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一是巡视组交办的涉及上述问题的3名相关人员已全部处理到位。二是枣强县纪委联合县纠正“四风”办公室,将上述问题作为作风纪律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高频度的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是制定隐形“四风”变异问题督查方案,利用公安、审计、财政等“大数据”平台加强监督,通过印发“四风”问题“明白纸”、畅通微信信访渠道、聘请68名纠正“四风”特邀监督员、组建千人廉政宣传监督队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查纠隐形“四风”问题。

(24)针对“有的干部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问题。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教体局下属王常和新屯中心校校长办公室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已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2名事业干部,分别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由县发改局牵头,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5次检查,清理用房面积1200余平方米。三是印发了《关于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一步整改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实行用房“即时”报告制度,做到有变动就要有报告,有调整就要有登记。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60件问题线索,涉及66人。截至目前,共立案58件,了结1件,正在办理1件(已提出拟处分意见,需待上级批复)。组织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给予诫勉谈话6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给予批评教育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按四种形态分类,第一种形态处置17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79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地推进巡视整改落实,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兑现巡视整改的政治承诺。

(一)“严”字当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横向方面,县委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全程参与巡视整改,全方位进行监督;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全体党员干部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纵向方面,每个具体问题由县级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构建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网络式”工作格局。同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实”字着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坚持分类整改,严查实纠,统筹推进。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常规问题,及时整改,长期坚持;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挂号督办、重点排查;对于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深化举措,巩固成效;对于基本完成但未彻底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专班不撤、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盯紧盯死,持续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章立制,常抓不懈,确保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深”字打底,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坚持统筹联动,以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努力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成效体现到整改成果上,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上,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同时,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抓当下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10月29日)。联系电话:0318-8986106;邮政信箱:枣强县新华东街3号;邮政编码:053100;电子邮箱:xwzhxtk@163.com。

中共枣强县委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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