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巡视安平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4 15:15:02 阅读量:465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10月16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巡视安平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十六巡视组组长万伟主持召开与安平县委书记曹向东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对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的批示要求,通报了巡视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万伟作了动员讲话。衡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立斌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向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万伟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准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安平县开展巡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安平县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

万伟强调,省委巡视组将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聚焦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履职担当中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做到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为安平县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希望安平县委和各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刘立斌强调,此次省委对安平县开展常规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衡水市、安平县的重视和关怀。安平县委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全力配合服务好这次省委巡视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安平县委要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增强政治自觉,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的政治任务。二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视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坚决有力保障省委巡视工作顺利进行。三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组发现的问题,虚心接受、立行立改,以实际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曹向东表示,安平县委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力配合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巡视工作。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此次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全力做好配合保障。认真落实巡视组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妥善安排,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精准落实规定动作,及时完成交办任务,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省委巡视组在安平县的工作时间,从10月16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巡视期间值班电话为0318-7986623,每天受理举报时间为8:00至18:00;联系手机为18830692662(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为衡水市安平县202301邮政信箱转省委第十六巡视组(收),邮编:053600;电子邮箱:hbswxsz16@hebei.gov.cn;在安平县委、县政府,安平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安平县群众工作中心,安平县市民服务中心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可通过巡视公告公布的“码上巡视”二维码进行信访举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关于安平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乡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反映。对于巡视受理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副组长徐献彬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县其他在职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