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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衡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衡水日报 发布时间:2021-02-08 16:31:28 阅读量:6599

中国共产党衡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7日中国共产党衡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衡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7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27人,列席21人。

市委书记赵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赵革同志讲话要求,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克良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赵革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明显成效,强调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纠“四风”树新风、督促各级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完善监督体系、提高治理效能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及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全会指出,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衡水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各项事业发生了历史性新变化。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有新成效;坚守人民立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果;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工作体系,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上有新突破;履行监督专责,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在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上有新作为;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发力精准纠治“四风”,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上有新提升;坚持上下联动,织牢织密巡察监督网,在强化震慑、发挥利剑作用上有新举措;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治理腐败效能上有新提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上有新进展。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实际行动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衡水堤段。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第一,持之以恒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要求,围绕“产业振兴强市、结构调整富民”等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第三,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第四,锲而不舍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第五,不折不扣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确保届内巡察全覆盖。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指导督导各县市区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推动县级巡察向基层有效延伸。

第六,坚持不懈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夯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第七,与时俱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一体推动、落细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求,努力实现改革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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