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6 09:58:58 阅读量:289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月4日至2月4日对衡运集团进行了巡察,于2018年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立即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2018年6月27日反馈会后迅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了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于7月31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顺利推进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公司党委及时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衡运集团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同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工作由公司党委负总责,公司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本人和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和本部室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各部室、各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做到协作配合,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三)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自6月27日起,公司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衡运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详细的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领导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加强巡察督查,确保整改实效。
公司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真正使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规范到哪里。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部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使压力传导不断线,责任传递不短路,问题传接不棚架。各部室、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提醒按期开展整改工作。公司党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条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推进措施,确保整改事项按期完成。
二、整改落实成效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的“关于党的领导”、“关于党的建设”和“关于从严治党”三个方面12个大问题5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9项,基本完成15项。基本完成事项正在积极推进,并将按照计划时间办结。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为载体,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开展了集中学习。制定了《衡运集团党委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提出了培训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机关党支部的学习。二是在“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推动公司加快转型发展的新举措。三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员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常态化检查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强化考核,将学习情况作为支部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组织开展了对习近平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论述、廉洁自律准则和新党章的集中专题学习研讨。学习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和《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8〕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0号)、《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会议和文件精神指示和要求,从严从实推进和落实有关工作。
2.针对“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在思想作风上,重点培养领导班子成员的六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协作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沟通。公司党委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思想交流,相互之间进行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加强了思想和工作上的沟通,使相互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加密切高效。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衡运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的八项要求》(冀衡运党〔2017〕18号),按照《衡运集团关于开展大兴调查研究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冀衡运党〔2018〕14号)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率先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与员工座谈征求意见,理清工作思路,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四是加强班子成员的素质能力建设,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敢于决策,科学决策。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班子成员各方面素质能力,自7月份以来相继组织有关班子成员参加了中建政研集团组织的国企混改培训会等培训会议。五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性教育和管理,构建常态化机制,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1)关于“企业改革滞后”方面。一是针对产权改革及下属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问题:为彻底解决改革滞后问题,我公司今年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目前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报告市政府已批准,改制工作思路由市交通运输局已报市政府,正在积极与战略投资者沟通。二是针对“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名无实”问题:制定了《衡运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衡运集团经理层议事规则》(冀衡运〔2018〕80号);修改完善了《衡运集团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冀衡运党〔2018〕22号),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各自职责,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的工作机制。三是关于设立外部董事。集团公司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与出资人(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沟通,已着手推进由出资人负责选聘外部董事事宜。四是关于一名副总经理仍兼任公司董事问题:公司党委已书面申请交通运输局党组予以调整。五是针对“在经营管理上引入市场竞争不够,经营机制不活。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职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分配制度存在一定程度平均主义,一般职工工资偏低。”问题,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管理的通知》(冀衡运〔2018〕83号),并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冀衡运人力〔2018〕5号)和《衡运集团工效挂钩考核分配办法》(冀衡运〔2018〕2号)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能进能出、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用工分配机制。上述制度的执行效果良好。
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日常考核,做到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并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聘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建立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鞭策干部担当干事。
(2)关于“转型升级慢”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第一,积极推动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发展。由以班线客运为主向以公交客运、定制客运、班线客运并重协调发展转变,积极进行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旅客多层次、个性化乘车需求。到今年8月投入49部纯电动公交车,开通了武邑、饶阳县城区公交。
第二,积极推动普通货运向物流业转型发展。集团公司于2018年3月份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向市政府上报了《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货运站整体迁建的报告》,拟征地200-500亩,新建货物集散型衡运物流园,已经市政府主管领导批示,衡运集团正在跑办。
第三,积极推动其他产业深化改革。引入社会资金、人才,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运输辅业及多种经营产业的经营活力。重新组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控股,改变了修理厂经营状况。
二是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适时启动制定企业战略发展规划。
(3)关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方面。一是在册不在岗人员的问题在混改中一并解决。二是着手制定管理岗位定岗定员计划,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逐步实行人岗相适,有效降低管理成本(2019年12月底完成)。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衡运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修改完善了《衡运集团党委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冀衡运党〔2018〕27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通过班前会、例会等形式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集团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困难和发展机遇说清楚、讲明白,解开职工思想上的“疙瘩”,提高职工的理性思维,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职工树立信心,凝聚力量,共同攻坚克难。三是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单位专职副书记人选的选拔,配齐专职政工人员。从公司机关的党员干部中选拔了两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三公司和六公司任(挂)职锻炼。
“重视职工意见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运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及提案工作制度》(冀衡运工〔2018〕5号)。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会议。二是对工会会员超过25人的三公司等六个单位,各选配了一名工会主席;对工会会员不足25人的二个单位,各选配了一名工会组织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党建工作缺乏组织和制度保障”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党委向市交通局党组上报了《衡运集团党委关于申请配备专职副书记的请示》,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增强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集团公司起草了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建议,已上报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局,目前正在批复中。三是修改完善了《衡运集团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冀衡运党〔2018〕22号),将公司党建工作列入议事决策范围。四是公司党委认真履职,发挥公司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对公司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支部书记责任落实,履行好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衡运集团党委关于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规定》(冀衡运党〔2018〕32号),认真抓好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五是修改了《衡运集团党委关于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冀衡运党〔2018〕27号),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
(1)“三次集中教育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针对“工作作风不严纪律松弛”问题,制定了《衡运集团党委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监督电话,并在集团公司内网设立了举报箱。制订了《衡运集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填报《台账》工作进行了强调,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截止到8月底,共查找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方面、责任担当方面等8个方面的30个具体问题,现已完成12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其他问题将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工作作风不严、纪律松弛问题得到了解决。针对“深入基层少”问题,班子成员按照方案规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牢固确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针对“‘两学一做’虽制定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但落实不够”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构建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民主生活会质量差”方面。按照市委要求,于8月19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准备,高标准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坚持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过班子会“会诊”,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要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份材料存在问题找得准,问题产生根源挖的深,整改措施切合实际。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解决了思想问题,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方面。认真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按照上级的要求,增加了专题学习内容,并抓好落实。中心组成员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确保学习到会率和课时数,以确保学习成效。在认真研读理论原著的基础上,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和本人分管的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了运用科学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杜绝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针对“绝大多数会议记录没有形成会议纪要”问题,坚持每次召开党委会,都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党委会研究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切实规范会议记录,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记录规范、清楚,符合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会的班子成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经常现象的发生。
6.针对“基层党建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1)“基层党支部不健全,集团公司共有9个党支部,均没设纪检委员”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直工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安平、武强汽车站都按要求建立了党支部;阜城汽车站原来有一名党员,现已调出,目前阜城汽车站已没有党员了。扎实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公司党委制定了《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各支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支部换届规定和程序,做好换届工作。截至目前,衡水汽车站、驾校、检测站党支部完成了换届,均设了纪检委员。三公司等其他4个支部10月份完成换届。因旅游公司支部现有2名党员,不符合设立党支部的条件,正在办理调整手续。积极研究退休党员、不在岗党员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因人施策,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青年党员后备力量不足”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发展细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3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职工、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青年党员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3)“三会一课”执行不经常、不规范,有的存有造假嫌疑方面。各党支部从严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三个月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议记录及时完整,分门别类进行规范记录。严格规范支部生活和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用好并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指导常态化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方面。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做到发展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符合发展党员要求。加强跟踪教育,落实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到包培养、包教育、包成熟。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到会党员数量达不到要求,不得召开支部大会。
(5)“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方面。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制定了《衡运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规定》(冀衡运党〔2018〕11号),并认真抓好落实。截至目前,鸿安公司支部6名党员已补交了党费;针对“机关支部部分离退休党员没有缴纳党费”问题,专门成立了老干部党支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和教育,积极催缴,现在正在补缴中。到2018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于2019年6月底完成。
7.针对“存在选人用人不规范和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改完善了《衡运集团党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冀衡运党〔2018〕33号)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衡运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冀衡运党〔2016〕18号)要求,做到考察材料齐全、真实,并整理存档。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违反组织纪律任用干部。三是按照《衡运集团党委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意见(暂行)》(冀衡运党〔2017〕1号)要求,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善档案管理记录,切实做到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对涉及违反组织纪律提拔的两名干部已进行了免职处理,同时深刻吸取教训。
(三)“关于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情况
(1)“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后,集团公司党委没有及时进行研究贯彻”方面。公司党委制定了《2018年衡运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听取各支部廉政工作汇报。加强对全公司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廉政教育,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公司纪委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用好“第一种形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2)“领导班子成员律己不严”方面。一是深入开展规矩纪律教育,铸牢理想信念这个“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力度,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和“两准则、两条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严格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从严整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围绕“十查十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各种突出问题一抓到底。三是做到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监控机制没建立起来,有问题发现不了”方面。一是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加强问题线索的归纳梳理,强化分析研判,规范办案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形成震慑。二是增强执纪意识,做到把党内监督同职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贯通起来。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针对性的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和途径,主动听取职工群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利用审计结论,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公司网站设立了举报专栏,开通了举报电话,在机关、各基层单位设立了举报箱,并做到了专人专责定期开箱。五是加强了“三重一大”、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全程监督。六是把“四种形态”贯穿到干部职工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中,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促进了制度治企、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的有效结合,营造了公司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存在文山会海现象。”整改情况
(1)“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方面。一是坚持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避免不必要的会议,做到大会小开,能不开就不开,确保每次会议精简有效,会议决策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的原则。努力破除不良文风,防止多头发文、重复发文。三是加大对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提高执行力。对公司制定的制度、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实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制度,由各分管领导和部室按分工按要求各负其责,分头督导检查落实。四是针对“2017年下发了16个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但监督检查不够,导致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集团公司将下发文件和实时监督检查有效衔接,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做到有记录、有落实,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2)“作风纪律松弛”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衡运集团机关纪律考勤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团公司机关考勤领导小组对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一车一档单车核算与管理。
(3)“招待费审批报销程序不规范”方面。严格执行《衡运集团财务管理办法》(冀衡运财〔2016〕63号),制定了《衡运集团财务审批办法》(冀衡运财〔2018〕90号),规范了审批程序,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
(4)“有的下属公司存在集体吃回扣问题”方面。经核查,下属公司集体吃回扣问题,为保险公司给于大客户的优惠,涉事公司已将优惠部分全额冲减了运输成本。
(5)“挪用互助基金用于职工提成和奖金”方面。已进行了全额调账处理。
10.针对“企业内部监督制度还不完善,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
(1)“企业内部监督制度还不完善”方面。一是制定了《衡运集团财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冀衡运财〔2018〕81号),并加大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审计工作三年全覆盖的要求,围绕“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扎实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
(2)“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方面。一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出资人提出提案。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倾听职工呼声,带着问题搞研究,广泛收集意见。三是督促董事会工作,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保障相关决策顺利执行,对董事会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投资、参股和吸收社会资本等事项进行专项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四是强化对重要部门和重要事项的监督,坚持每年一次对集团公司财务及重要部门的检查工作,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点面结合重点检查,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五是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12月底前完成,规范工作程序,使监事会工作有章可循。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审计、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的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监督水平。
11.针对“财务管理混乱”整改情况
制定了《衡运集团财务审批办法》(冀衡运财〔2018〕90号)和《衡运集团财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冀衡运财〔2018〕81号),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基础性、技术性问题立行立改、立即纠正。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履职。
(1)“违反规定异地招待,跨年度报销招待费”方面。针对“违反规定异地招待,跨年度报销招待费”问题,集团公司已经整改,继续严肃财经纪律,不准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2)“应收应付款清理不及时”方面。针对“应收应付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半年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债务清理安排,集团公司制定了债务清理办法,及时进行了分类清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进一步做好清理工作。
(3)“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方面。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积极与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系,经与主管部门沟通7月份又拨付工程款70万元,到2018年12月底完成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
(4)“挤占挪用站务费”方面。针对“挤占挪用站务费”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从站务费调整到生产经营费用。
12.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财务潜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参股总股本308万元的三个参股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逐个单位进行了分析论证,拿出了具体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公司党委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集团公司转型发展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集团公司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企业党的建设。一是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看齐”和“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不断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用好“第一种形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下一步,公司党委将坚持常抓不懈,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紧盯整改问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一一落实销号,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加强督促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尤其是针对问题相对集中、整改任务相对较大的环节进行重点跟踪,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慢落实、低水平落实等行为,以及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按照销号制,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再发现”,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再了解”,防止整改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对整改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坚持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转型发展的工作需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形成集团公司上下规范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2月26日至4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266623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106号;邮政编码:053000;电子邮箱:dgb2666230@163.com。(中共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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